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形成良好的学习秩序,营造规范有序的学习环境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,和谐发展,特制定本细则。
1、学院成立学生考勤小组,由院学生会学习部成员组成,考勤小组负责日常考勤,院领导、辅导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。
2、 考勤时间为每日的早晚自习及正常上课时间,学院考勤小组将采取随机抽查(随机时间、随机地点)的方式,对全院所有班级进行考勤。
3、学生上课、早晚自习的出勤情况以及上课玩手机、睡觉等不良学习表现均属考勤小组检查范围,发现迟到、早退、旷课以及上课玩手机等行为,均作违规登记。
4、对违反本细则的违规行为,按如下方式处理:
(1)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行为,在综合测评时扣除相应的综测分,其中迟到、早退扣0.1分/次,旷课扣0.5分/次。早晚自习违规者,扣综测0.1分/次。
(2)上课违规(玩手机、睡觉等)者,扣综测0.2分/次。上课时间玩手机,一经发现,将没收手机,待学期末再返还,提倡每个学生在上课前将手机主动交至每班的手机休息箱内。
(3)代课者、被代课者一经发现均作旷课处理。
(4)学生会干部及班委成员违纪扣除双倍综测分。
5、学生的请假按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请假规定》办理,无重要的事情不准随意请假,凡是请假的同学必须以请假条为准,学生会干部或班委不能批假。所有事假均在每年的综合测评中扣分,按请事假每天扣0.2分,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扣分,病假、公假不扣分。
6、考勤结果每周通报,每月汇总,若出现违规次数较多且累教不改者,将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等处分,通知家长来校谈话,将处理结果记录在册,在学习成绩、学士学位证授予上将作为重要依据。
7、本考勤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2016年9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