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一名获得2024-2025学年国家三等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已休学,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中第一条“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”的要求,需将上述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三等助学金名额转评。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拟转评彭晓虎同学获得2024-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三等助学金资助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:3月20日-3月26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到各年级辅导员,逾期不予受理。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