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两名获得2023-2024学年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的同学已休学,根据《衡阳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中第一条“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学生”的要求,需将上述两个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名额转评。经个人申请、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,拟转评袁源、谢娟两名同学获得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国家一等助学金资助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:3月25日-3月29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到计科楼314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
2024年3月22日